根据市司法局统一安排,我局在全面承接省级不罚轻罚清单的基础上,梳理了本系统内现行有效的青岛市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处罚事项,组织编写了本系统的“不罚清单”和“轻罚清单”,现公开征求意见。
请于2021年4月16日前将意见建议反馈至我局(地址:海宁路7号407室,联系电话:88018312,邮箱:xzzfc@qd.shandong.cn)
附件:1.青岛市园林和林业局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征求意见稿)
2.青岛市园林和林业局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清单(征求意见稿)
青岛市园林和林业局
2021年4月7日